各二级团组织、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优化团员队伍规模,提高发展团员质量,持续加强发展团员调控,按照团省委相关工作部署安排,我校就做好 2026 年上半年发展团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6 年发展团员计划
发展团员指标主要根据各学院团青比及 2026 年团省委分配指标数等确定。2026 年上半年团员发展指标 325 个,下半年团员发展指标 225 个,上半年团员发展指标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 1。
二、工作要求
(一)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入团程序。
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落实团中央、团省委相关文件要求精神,规范有序抓好发展团员各个环节。面向全体学生宣讲发展团员标准和流程,规范做好发展对象公示,确保工作公开透明。
坚持政治标准。鼓励各二级团组织结合“ 五育并举” 制定入团细化标准,防止“唯成绩”“唯票数” ,严禁将青年大学习、志愿服务时长作为发展团员评价依据,重点关注青年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抓实培养考察。团员发展要严格规范“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的入团程序,与团员先进性评价相结合(附件2)。落实团前教育不少于8学时、培养考察期不少于3个月等要求,禁止突击发展,禁止任何个人指定发展对象。注意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团)员和群众意见,明确将不信仰宗教作为重要考察内容。从学生组织社团推荐入团的同学,前期遴选工作依托校团委和泰州校区团工委开展。
(二)注重过程管理,强化工作落实。
校团委将统筹做好全校发展团员调控工作,坚持目标导向,注重过程管理,各二级团组织要对团支部发展团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抓实抓细发展团员每个程序环节,要抓好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工作,2026年6月22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完成上半年新发展团员编号使用率、团员电子档案等信息录入工作。
(三)坚持跟踪问效,提升督查实效。
校团委将把发展团员工作纳入基层共青团考核指标,对各单位新发展团员工作进行中期抽查、检查,对不按计划发展、不使用团员发展编号、不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不上传新发展团员电子档案等违规发展团员的团组织,校团委将适时通报,并按一定比例扣除下一年度发展团员名额。
校团委将在3月举行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各二级团组织在3 月 20 日前按照 1:2 的比例确认学员名单(包括学号、姓名、班级、联系方式),名单中请指定一人担任联络员并注明,以二级团组织为单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czyz2022@163.com 。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