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时团支部指导部门、各学院团委、各临时团支部:
推荐优秀的共青团员加入党组织是党赋予中国共青团光荣而艰巨的使命。临时团支部是青年大学生锻炼成长的一个重要平台,是培养优秀青年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使临时团支部“推优”工作规范开展,各临时团支部指导部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认真地组织和指导各临时团支部开展好“推优”(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工作。2024年下半年“推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临时团支部“推优”对象及条件
1.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在临时团支部正式注册团员身份满一年的优秀团员。
2. 政治思想上先进。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积极参加临时团支部组织生活。
3. 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平均每学期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5个学时。
4. 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新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临时团支部的活动,对临时团支部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临时团支部工作出谋划策。近两学期必修课程首次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5. 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遵法守法学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临时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按时依规参加所在临时团支部的“三会两制一课”活动.
6.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在各类重大事件及重大活动中经受住政治考验,表现先进突出,彰显时代精神和青春担当者。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表彰,或参加各类学科、文艺、体育等竞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为学校发展做出特别贡献、为学校赢得重要荣誉者.
(3)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和突出表现者。
(4)践行志愿精神,担任或曾任西部计划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5)具有服务师生意识,担任或曾任各级团学组织工作人员且工作成绩突出者。
(6)在组织参与大学生政治理论学习、青年大学习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者。
(7)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定向边远地区学生。
7.属于以下情况者,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的、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2)一年内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处分期超过一年,尚未解除处分者。
(3)已列为“推优”对象后,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或出现必修课程不合格者,取消“推优”资格。
二、“推优”流程
1.临时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4/5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临时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满足推荐对象和推荐条件的要求。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经历和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实际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2. 各临时团支部指导部门负责审核推荐对象。
(1)临时团支部委员会在指导部门的指导下,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南京中医药大学临时团支部“推优”入党审核表》。推荐意见和有关材料上报相应指导部门。
2.各临时团支部的指导部门对临时团支部推荐意见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经审核与考察后,将被推荐对象的《南京中医药大学临时团支部“推优”入党审核表》(一式两份)报送校团委组织宣传部,由校团委组织宣传部对所有临时团支部“推优”结果进行不少于3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校团委组织宣传部反映。
3.经公示无异议,《南京中医药大学临时团支部“推优”入党审核表》签署校团委意见后,一式三份,一份提交至被推荐对象所在学院团委,一份留存校团委备案,一份由学生自己留存。
二、名额分配
校团委组织宣传部 6名
校团委素拓创新中心 3名
校团委社团与实践创新部 23名
校学生会 6名
三、日程安排
各指导部门11月1日前将推优结果报送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经审核无误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由各指导部门反馈至所在单位党组织。
四、具体要求
临时团支部是新时期下基层团建的创新与探索,对扩大团组织对青年的覆盖面,增强团工作对全体青年的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及临时团支部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保证“推优”工作的规范组织和有序开展;各级团组织应认真履行党的助手职责,积极做好引导、审核及推荐工作,向上级党组织选送优秀青年团员。
请各临时团支部于11月1日12点前将《南京中医药大学临时团支部“推优”入党审核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团委组宣部。
联系人:李海博
电话:025-85811149
邮箱:czyz2022@163.com
附件: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