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创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7浏览次数:499

为进一步落实《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大学生劳动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劳动教育实践之中,建立必要的劳动教育基地,培养学生的劳动价值观和劳动品质,实现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扎实有效推动我校劳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拟推动创建一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准确把握新时代劳动教育内涵。根据学校特色,依托校内外资源,丰富劳动实践的内容与形式,充分发挥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在学生教育需求中的支持保障作用,承担指导各专业社会实践与服务、培养学生劳动素养等方面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创建目标及要求

1、各学院根据学院和专业特点,创建3个及以上示范型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基地要突出思想性、实践性和开放性,全面提升劳动教育质量。

2、把学生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安全管理办法。学院根据学生规模和校内外劳动资源统筹安排学生开展劳动实践教育基地活动,确保每一位学生真实、便捷、安全地参与劳动实践的各个环节。

3、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劳动育人理念,适时成立院级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调动多方力量加强建设投入。

三、考核评估

学校定期组织各学院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工作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授予星级基地称号。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实践基地,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实践基地予以摘牌调整。

附件: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共建协议(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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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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