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2浏览次数:2429

各学院团委、校团委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学生干部,迎接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八次团员代表大会,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选聘学生兼职副书记,请各学院团委、校团委各工作部门结合选聘条件推荐学生候选人,具体职位与要求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2人。

二、选聘条件

1.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政治思想上先进,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熟悉团的知识。

4.能够兼顾学习和工作,学业成绩优良,曾在校、院两级学生组织中担任至少一年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各工作部门副部长,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各学院分团委副书记,校级社团社长,班长、团支书);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风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责任心强,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6.热爱共青团工作,在任职期间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岗位职责;

7.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三、工作要求

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工作期限不少于1年,任职期间应保证在团委工作的时间投入。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校团委正式发文聘任。

四、选拔方式

1.符合条件人选经各学院团委、校团委各工作部门推荐,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经学院党委审核后,将《报名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荣誉证书、证明等)有关材料于11月15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8952498656@163.com。

2.本次选拔工作以组织推荐为主。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选拔,面试结束后确定考察人选。在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学院基层团组织团员青年、师生意见后,确定拟任人选,并在全校进行拟任人选公示。面试选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瞿丹枫

联系电话:85811149

 

附件: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报名登记表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


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