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六条:“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的规定,为了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增强集体荣誉感和民族责任感,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秋学期开始,由团委负责,各院分团委、学生会具体落实,继续做好升国旗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将升国旗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升旗仪式观摩:
1、全校一、二年级的各团支部每年至少参加观摩一次学校组织的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并作为参评学校一年一度的“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必要条件。
2、在参加升旗仪式后,各团支部需保留一篇总结(含团支部应到与实到人数、观后感,班主任签字)和两张现场照片,作为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材料之一,交学院审核。
3、每年九月新生入学之后,各分团委将统计好的本院一、二年级的团支部数量及各团支部人数报送团委,由团委统一安排各团支部的观摩时间。
二、申请组织升旗仪式
1、各学院分团委可提前一周向团委提出申请,面向全校负责一周的升旗仪式(包括周一的升旗仪式:出旗、升国旗奏唱国歌、主题教育和每日升降旗),作为各学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讯稿和现场照片将在校内网上发表。
2、旗手的要求:旗手1名、护旗手两名,要求经过一定的培训和训练(可与国旗班交流),动作标准、节奏清晰,能够代表学院水平。
3、学院负责举行周一升国旗仪式时,请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结合时事和工作实际进行主题教育,如开展“国旗下讲话”(由学院师生代表等作简短而有教育意义的讲话。)结合爱国主义、党情民情、校风学风、科技创新、生涯规划、诚信守纪、文明礼仪、宿舍规范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专题进行主题教育。
4、负责升国旗的学院除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外,需每日正常规范升降国旗。
5、请申请负责一周升旗仪式的学院提前一周与团委联系好升国旗的相关事宜,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确保升国旗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三、升国旗的时间、地点
1、时间:每天升旗时间为早晨7:30(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降旗时间为下午5:30。
2、地点:敬文图书馆广场升旗点。
四、升国旗基本程序与要求
1、升国旗程序:出旗(旗手持旗,持旗方式可因地制宜。护旗在旗手两侧,齐步走向旗杆,在场的全体师生立正);升国旗奏唱国歌。升旗速度与国歌的奏唱速度同步。
2、升国旗时全体参加人员要精神饱满,面朝国旗,肃立致敬,行注目礼。
注:从本学期开始,校大学生女子国旗班每周日的训练对广大同学开放,欢迎同学们前去观摩、学习、交流升旗仪式的流程和规范。时间:每周日下午2点-4点;地点:东操场(如遇雨天改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北厅)。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09年3月11日
附件:2009年春学期各院观摩升旗仪式人员安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