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更好地服务于贫困学生,从2009年3月起,根据学校经费预算,对岗位设置和岗位人数作了相应调整,我校所有勤工助学学生的工资标准从100元/月调整为150元/月。请各部门根据新的岗位设置和岗位人数合理选聘、安排本部门的勤工助学学生,同时加强对本部门学生助理的指导、管理和考核。
今年2月份已经在岗的学生按原标准发放半个月工资50元,将于2
请各部门加强对本部门助理的指导、管理和考核,如有问题请与校勤工助学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5811843 姜立)
校勤工助学管理中心
